2022年6月20日,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污水处理作用欠好,副站长赵*组织操作工司**、张*于6月22日13时左右去气浮池抽水,至19时关泵中止抽水。6月23日7时,司**、张*再次抽水10分钟左右,发现2号气浮池有2组曝气头掉落,反常作业。当天下午17时50分,赵*电线号气浮池曝气头,张**喊上赵**于17时52分左右抵达现场,张**进入2号气浮池底部施行检修曝气头作业,赵**站在气浮池上面担任关照,张**在气浮池底部折腰进行作业时倒在气浮池污水中,赵**施救无效后脱离气浮池进行呼救,先遇到赵*,阐明状况后,持续跑到污水处理站办公室呼救。赵*当即赶到气浮池,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状况下下到气浮池底部进行施救。赵**及副厂长朱*、宋**、站长朱**等救援人员赶到后发现赵*、张**趴在气浮池底部。
18时左右,宋**拨打120,朱*将状况电话报告给公司担任人柳**,并联络杨庄镇卫生院。柳**接到电话后,当即电话报告给杨庄镇政府。现场救援人员在通风承认安全后,职工韩**腰上栓上绳子,穿戴正压式呼吸器,下到气浮池中的台子上分别将赵*、张**抢救到气浮池上面。此刻,杨庄镇卫生院人员已赶到,便在气浮池上面给两人进行心肺复苏。18时38分左右,120急救车抵达事端现场,将两名伤者送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新城院区)进行救治。22时45分,赵*、张**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告逝世。
张**在未进行通风检测、无任何保护措施的状况下进入气浮池(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理作业,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化学气体中毒致死,是事端产生的直接原因。赵*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状况下盲目施救,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化学气体中毒致死,导致事端扩展。
1.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安全出产主体职责执行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认识差,没有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作业现场没有装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防护。
2.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安全教育训练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不到位,特别是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担任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项安全训练不到位,涉事人员安全认识淡漠,缺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控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才能。
3.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批阅流于形式。本次有限空间作业未实行作业票批阅手续,未进行安全技能交底和危险剖析,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作业人员和施救人未穿戴防护用品,作业现场未装备应急救援设备设备。
4.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才能不行。未针对有限空间作业拟定切实有用的应急处置计划,现场应急救援器件装备不到位。险情产生后,现场缺少科学有用的指挥和处置,盲目施救,形成事端扩展。
5.有关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存在作业不严不细的问题,今年以来未对该企业污水池整理作业等要点、关键环节进行相对有用的监督查看。
经查询确定,莱芜区“6·23”山东省万兴食物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一般中毒和窒息事端是一同出产安全职责事端。(来历:济南市莱芜区应急管理局;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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