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苏委法办〔2022〕24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6号)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9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严格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明显问题整治系列工作要求,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1、《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苏委法办〔2022〕24号)
2、《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若干政策措施(第6号)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传〔2022〕96号)
该实施意见从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资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等五个方面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执法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管理相关保障,逐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明确县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县城市管理局为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县赋权部门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协调监督,组织并且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质量。健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严格资格管理。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依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镇(街道)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权,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委托机关负责监督和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录用、上岗和培训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镇(街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聘用条件,严格聘用程序,加强岗位培训教育,提高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保障,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县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镇(街道)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共享,保证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检查,落实《连云港市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连政办传〔2022〕77号),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检查实践,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律和法规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回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证、集中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推动落实三项制度,抓住综合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督促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裁量基准运用,由县城管局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细化、调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具体的操作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执法用语以及行为,树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四)提升执法效能。厘清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公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沟通机制,减少避免执法过程对抗和冲突。全方面推进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和要求,通过重点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纠错等方式,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方法,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少对执法相对人的打扰,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度。加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模式,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五)强化执法监督。构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权责统一的执法体制机制相适应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调高效的县、乡(街道)二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体系。提升业务部门监督质效,县有关部门要结合镇(街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制定落实日常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群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探索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工作保障机制,逐步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财、物、智、技等工作保障,确保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落实。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编制、司法行政、财政、人社、政务服务等部门,研究建立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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